
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革命委員會以集體提案的形式提交了《關于因地制宜科學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議案》。提案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革命委員會人力資源與環境保護委員會委員、北方工業大學副教授Fu Fan在接受《人民日報》在線記者采訪時表示,控制目標過高、缺乏地方規范以及技術措施的局限性已成為當前海綿城市建設的瓶頸。面臨的真正問題。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吸收、儲存、凈化和釋放水的過程來解決城市內澇和缺水問題。這是解決城市水生態問題的新思路,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事。自2013年國家提出建設“自然積累、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以來,相關部委相繼出臺指導文件,組織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試點。
傅凡認為,隨著海綿城市研究和建設的不斷深入,一些問題需要注意。一是相關政策文件管控目標過高?!蛾P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20%以上的城市建成區將吸收和利用70%的現場降雨量。對于高密度城市,尤其是老城區,綠地率較低,地下空間經常已經被使用。單純依靠開發技術措施難以達到控制目標。此外,去除污染物的能力有限,水質難以達到相應標準。
二是對海綿城市缺乏科學系統的認識。一些地方認為,海綿城市是一個下沉式綠地的建設。在資金,人員,知識不足的情況下,盲目搞快速建設,會造成不良后果。
第三是缺乏符合國家政策的地方規范?!逗>d城市建設技術導則》中的一些措施可能不適用于某些地區。例如,透水性鋪路不適合在寒冷地區實施。雨雪融化后,滲入路面和基層,出現凍裂、凍脹現象。
第四,現有措施存在局限性。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和屋頂花園都需要耐澇的植物,這限制了物種的生長。因此,大規模推廣將減少本地植物物種和其他相關生物物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革命委員會在"建議"中提出修改完善有關政策文件。補充宏觀層面的雨洪控制和管理措施;補充城市雨水管網設施改造升級章節;區分新舊城區的考核指標,避免老城區發生重大拆遷改造。
完善海綿城市建設措施,各試點城市將根據本地區的實際特點制定相關的指導方針、規范和標準規則。綜合考慮海綿城市的建設、運營和維護成本,做好資金估算和資金配置,合理支出,避免資金浪費。
對海綿城市試驗區的基礎設施狀況、土壤和綠地的最高持水能力、綠地的綜合功能定位以及城市土地的其他功能進行科學評估,并明確可轉化為海綿城市的綠地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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